“接力貸”業務,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在原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前向我行提出申請,經我行審批通過后,在借款人貸款到期時無需償還本金,僅需與我行重新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協議文本,提交新的借款申請,視同完成企業的還款及續貸。
業務特色
該業務為優質小企業解決貸款到期需一次性還本、貸款期限與貨款回籠期不一致的期限錯配問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流動資金貸款的周轉效率,緩解小企業客戶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周轉壓力;“接力貸”操作模式順應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避免企業因貸款到期資金抽離導致的業務中斷,確保企業可以健康、持續、穩定的經營。
辦理流程
★ 客戶向我行提出辦理接力貸業務申請;
★ 我行進行貸前調查,審核材料并進行授信審批;
★ 客戶與我行簽訂合同;
★ 我行進行內部操作完成貸款延續;
★ 進行貸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