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資產轉讓延牌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對下列資產公開轉讓,廣泛征集意向受讓方,特此公告如下本公告與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網站不良資產板塊的項目信息同時發布):
項目名稱 |
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等五戶不良資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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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 |
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廈門屹惠貿易有限公司、昆明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廈門恒喬商貿有限公司、廈門大俊達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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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信托受益權人 |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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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余額(萬元) |
債權總額(萬元) |
掛牌價格(萬元) |
59,328.016547 |
65,350.147917 |
47,463.00 |
一、 公告期限:
1、 首個公告期限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
延牌公告期限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2、 若在首個公告期限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讓方,公告期限將在首個公告期限基礎上順延一個周期,每周期五個工作日;
3、 若在首個公告期限僅征集到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公告期限將在首個公告期限基礎上順延五個工作日。
4、 若在延牌公告期限僅征集到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公告期限不再順延,轉讓成交。
二、報名時間:
有受讓意向者請于公告期限內向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金中心”)提出受讓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須自行承擔海金中心的交易服務費用。
首個公告期限報名截止日:2021年11月11日12點00分。
有效受讓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根據公告要求繳納保證金,并根據海金中心要求提交受讓申請材料。意向受讓方參與受讓登記需具備海金中心會員資格。
公告期限如有順延,報名截止日期詳見海金中心網站不良資產板塊的項目詳細信息。
三、標的物情況說明及重大事項披露:
1、 標的物情況說明:
標的資產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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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日2021年10月15日) |
幣種:人民幣 |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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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標的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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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總額 |
本金余額 |
欠息余額(利息、罰息、復利) |
代墊司法催收相關費用 |
保證人 |
抵質押物 |
司法催收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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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 |
83297825.56 |
78891908.86 |
4218777.70 |
187139.00 |
昆明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廈門中森恒實業有限公司、廈門立德置業管理有限公司、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 |
思明區蓮前東路288號(瑞景商業廣場)共27個不動產 |
執行階段 |
2 |
廈門屹惠貿易有限公司 |
50514708.37 |
48000000.00 |
2397511.25 |
117197.12 |
昆明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廈門中森恒實業有限公司、廈門立德置業管理有限公司、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 |
廈門市思明區蓮前東路288層(瑞景商業廣場)共計14個不動產 |
執行階段 |
3 |
昆明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76697877.72 |
72267308.00 |
3282000.64 |
1148569.08 |
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昆明立德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 |
1、昆明建發曦城購物中心A6地塊104個商業不動產及526個車位抵押; |
執行階段 |
4 |
廈門恒喬商貿有限公司 |
26091824.82 |
24000000.00 |
1667492.82 |
424332.00 |
昆明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廈門立德置業管理有限公司、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 |
1、昆明建發曦城購物中心A3-A5地塊5個商業不動產及225個車位一押; |
執行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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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標的信托受益權對應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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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總額 |
本金余額 |
欠息余額(利息、罰息、復利) |
代墊司法催收相關費用 |
保證人 |
抵押物 |
司法催收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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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廈門大俊達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416899242.70 |
370120948.61 |
45372384.51 |
1405909.58 |
廈門恒達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呂孫勇、呂素玉 |
廈門市同安區祥平街道陽翟村 大俊達海灣商業城一期 |
執行階段 |
備注:
(1)遲延履行債務利息根據法律規定依法計收,不在本次公示的標的資產明細內載明。
(2)債權金額可能存在計算誤差,以主債權合同、擔保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相關材料載明的以及法律、法規明確的計算結果為準。
(3)我行基于《中航信托?天順1742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編號為AVICTC2014X0669-044)享有的信托受益權,其對應的信托費用包括依信托文件約定的信托報酬、信托監管費、稅費及其他由信托財產承擔的其他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及信托項目實際發生為準)。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信托報酬已由廈門銀行全額支付,2021年10月1日起的信托報酬由買受人承擔,從信托財產支付。若完成轉讓,廈門銀行作為信托資金監管行同意減免信托監管費,不再收取。
2、瑕疵披露
(1)標的資產系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難性;
(2)與標的資產相關的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他責任主體可能存在破產(包括但不限于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及破產終結等情況)、被解散、被撤銷、被注銷、被吊銷、歇業、被關閉、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瑕疵的情形;
(3)受讓人受讓債權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限制,導致受讓人能夠行使的標的債權數額可能小于標的物介紹中列明的標的債權數額;
(4)受讓人成為買受人并受讓標的債權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買受人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5)在買受人受讓后,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從而導致買受人實際接收的權益金額與本公告公示的《標的資產明細》中所列金額不完全一致;
(6)受讓人成為買受人并受讓標的資產后,相關擔保權利可能無法變更登記至買受人名下。任何情況下,因此無法將擔保權利變更登記至其名下,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不得因此請求出讓方承擔任何責任;
(7)標的資產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8)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9)標的資產文件對于標的資產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10)擔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債權未經擔保人同意不可轉讓或擔保人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
(11)擔保物、抵債資產可能發生滅失、毀損或存在欠繳稅費、無相關權屬證明、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12)涉訴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13)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繳各種訴訟費用的情形。
(14)意向受讓方在簽署《資產受讓申請書》及相應附件材料的基礎上,轉讓方已經向意向受讓方充分展示了轉讓標的資產涉及的相關文件,已經就標的資產的來源、瑕疵和風險向意向受讓方完成了充分的披露和說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經充分知悉掛牌標的資產的來源、瑕疵和風險,轉讓方不再就掛牌標的的來源、瑕疵和風險的披露和說明承擔任何責任。
(15)以上提示的資產瑕疵、缺陷或風險可能存在不盡不實之處,以買受人自行盡調,查閱債權檔案、調查并獨立作出判斷為準;標的資產按現狀轉讓,相應風險和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糾紛轉讓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
四、擬選擇的轉讓方式:
若在公告期間只征集到一個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無需進入正式競價程序,由唯一意向受讓方取得交易資格,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轉讓方擬選擇競價方式進行轉讓;選擇競價交易的,最終確定的競價方式詳見后續海金中心“競價公告”。
五、交易期限及方式
受讓方應于競價成功之日或收到《簽約通知書》(含電子版掃描件)之日(兩者以時間較早者為準)起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R一次性□分期支付交易價款。
六、咨詢、看樣的時間
公告期限內,有意者請聯系資產項目負責人。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轉讓資產情況,申請受讓前請務必進行資產盡職調查(實地看樣、調查標的物信息(如過戶要求、違章情況等)、了解競買資質、委托代理、交易款項支付方式及期限、資產轉讓相關協議等內容)。 意向受讓方申請受讓資產,視為對轉讓資產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七、受讓方資格(轉讓方自行設定受讓方資格條件)
資格限制:僅資產管理公司,具體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內部管理控制機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資產管理和處置經驗,公司注冊資本金100億元(含)以上,取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金融許可證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設立或授權的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
但失信被執行人或轉讓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人或擔保人等債務關聯方;已被列入涉洗錢/恐怖融資活動等黑名單的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
凡參與轉讓方或海金中心組織的任何資產交易,具有違約情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次交易。
符合受讓方資格的,方為有效報名;不符合受讓條件報名的,為無效報名。因不符合條件受讓的,由受讓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全面了解資產情況,做好資產及抵/質押物等擔保情況盡職調查,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標的物受讓資格。因不具備受讓資格而報名的,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罰)劃保證金等。
九、保證金事項
是否設置交易保證金 |
R 設置 |
□ 不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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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置金額 |
大寫: 人民幣肆仟捌佰萬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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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寫: 人民幣 48,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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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期限 |
截至于2021年11月11日12時0分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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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委托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為收取及劃轉,競買人需將保證金足額存入以下賬戶: 收款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R轉讓方: 自行收取并監管,競買人需將保證金足額存入以下賬戶: 收款賬戶戶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011715622410900000430 開戶行:廈門銀行開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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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的后續處置方式 |
交納保證金期間不計利息 經審核不具備受讓資格的,自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競買成功的競價結束后沖抵交易款; 競買未成功的,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競買人賬戶。 保證金的扣(罰)劃:保證金由轉讓方自行收取的,轉讓方有權根據本公告約定扣(罰)劃保證金;保證金委托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為收取及劃轉的,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收到轉讓方通知后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說明:意向受讓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罰)劃保證金,不予退還: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讓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存在虛假、不真實、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擅自撤回意向申請的; ③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經轉讓方同意,不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在競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要求情形的; ④意向受讓方影響正常交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的; ⑤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本公告的規定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⑥ 未根據公告或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⑦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十、稅費承擔
標的物轉讓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十一、公告的變更、撤銷和中止
如掛牌資產發生重大變化、不可抗力等事項,致使轉讓方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次公告所述義務,需變更、撤回或中止本掛牌的,轉讓方將于變更、撤回或中止事件發生之日起 五 個工作日內在本網站及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hxfax.com/index.aspx)發布公告。公告重大變更、撤回或中止的,意向受讓方可書面申請退出資產受讓,保證金自退出申請受理成功后3個工作日內不計息退還。
十二、其他事項(選擇適用)
上述轉讓項目詳細情況,歡迎意向受讓人來人來電咨詢或登錄福建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hxfax.com/index.aspx查詢。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產權登記證書、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轉讓方聯系人:劉經理、紀經理,聯系電話:136060080442、17350876870,聯系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北路101號商業銀行大廈,郵編:361000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